您好,歡迎進入無錫燦謄科技有限公司官網!我們秉持誠信為本,為您提供最專業最全面的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和生產線外包等服務..歡迎致電:0510-85858466
您的位置:首頁—新聞資訊
一、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單位不一樣
普通員工一般是直接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并適用我國《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關系。勞務派遣工,是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后,將該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從事勞動的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是直接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與實際的用工單位不具有勞動合同關系。
二、繳納員工保險的單位不一樣
普通員工因為是與直接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所以一般由直接用人單位繳納各項員工保險。但勞務派遣工因為沒有直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所以勞務派遣工的各項保險一般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
盡管勞務派遣工與普通員工對直接用人單位來說具有不同的法律關系,但用人單位對勞務派遣工還是應盡到以下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支付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Copyright (c)2015-2018 www.bai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備案號:蘇ICP備17060452號